(1).明清时京城女子习俗之一。明刘侗于奕正《帝京景物略·春场》:“五月一日至五日,家家妍饰小闺女,簪以榴花,曰女儿节。”清潘荣陛《帝京岁时纪胜·端阳》:“饰小女尽态极妍,已嫁之女亦各归寧,呼是日为女儿节。”清富察敦崇《燕京岁时记·花糕》:“九月九日,都人以麪为糕……父母迎其女来食,曰女儿节。”
(2).指七夕。冰心《寄小读者》二三:“七月七,是女儿节,只这名字已有无限的温柔。”
女的解释女ǚ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女人。女士。女流(含轻蔑意)。少(刼)女。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?)。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