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语。“二我见”之一。谓凡夫不知“性空”之理,执着一切事物有真实体性的妄见。《起信论》卷下:“法我见者,计一切法各有体性。”瞿秋白《饿乡纪程》五:“我呢?以整顿思想方法入手,真诚的去‘人我见’以至于‘法我见’,当时已经略略领会得唯实的人生观及宇宙观。”参见“人我”。
法的解释法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
我见的解释我自己的看法没有丝毫我见详细解释.亦称“我执”。佛教语。指执着于我,以身为实体的观点。被视为烦恼之源。《成唯识论》卷四:“我见者,谓我执。於非我法,妄计为我,故名我见。”《大乘起信论》:“对治邪